山河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告(系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原九鼎”)和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鼎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普通合伙人一致,均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5月27日,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6,800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1.26%。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1.26%。上述权益变动发生后,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40,809股,占江山欧派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山欧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4月16日向江山欧派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交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江山欧派股份总数不超过5,057,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2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减持1,016,8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江山欧派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山欧派无限售流通股5,057,609股,占江山欧派股本总额的6.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江山欧派80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减持均价为31.63元/股。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江山欧派2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82%,减持均价为26.18元/股。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6,800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1.2582%。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原九鼎持有公司股份3,206,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73%,泰合鼎银持有公司股份83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7%。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持有江山欧派4,040,809股,拥有江山欧派的权益比例为5.0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欧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江山欧派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其他方式出售江山欧派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